关于强化疫情期间核酸检测工作的公告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2-11-28 21:58:35 | 阅读: 3302
1、集中隔离场所、闭环酒店的工作人员和医疗机构所有医务人员,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医务人员采样不得与社会面人群混采。
2、对所有来(返)平人员,在第一落点实行“落地采”,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及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旅居史风险等级分类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按规定收取检测费用。
3、纳入社区管理的新冠肺炎出院(舱)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员,在出院(舱)后第3、7天上门免费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4、对高风险区外溢来(返)平人员开展“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落地检后,在居家隔离第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上门服务,按混检收费。
5、对因特殊原因无法集中隔离的居家隔离人员,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上门免费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6、对低风险区外溢来(返)平人员,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落地检后,期间间隔24小时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上门服务,按混检收费。
7、解除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员,在居家隔离的第1、3天上门免费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8、11月30日再进行一次区域核酸检测。其中对于参加11月27日核酸检测后无小区和社会面活动的人员且检测为阴性的可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
9、出现阳性感染者所在村、居民小区,连续三天开展区域核酸检测,若连续三天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二天后再开展一次核酸筛查,若无社会面感染,不再进行核酸检测。出现阳性感染者所在社、封控单元,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10、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严格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对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以及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有关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白银市平川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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