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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序恢复堂食、开放相关场所的公告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2-11-13 00:00:00 | 阅读: 2854

区防控办发〔2022〕187号

关于有序恢复堂食、开放相关场所的公告

当前,全区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坚决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体要求,进一步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区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14日起,全区范围内有序恢复堂食,开放相关场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区各餐饮服务单位,博物馆、图书馆、影院、网吧、KTV、台球厅、健身房、洗浴中心、美容店、足浴店、室内游泳馆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在落实申报承诺后可有序开放;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恢复诊疗行为。

二、各恢复开放的经营主体要安排专人督促进入人员严格落实“一扫三查”(扫白银快办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措施,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查、不漏一人。查验发现扫码异常人员,应立即向属地社区(村)报告,由属地社区(村)落实管控。

三、各经营主体要按照“错峰、限流”要求,严格控制人流密度,婚庆、会议等聚集活动不得超过5桌50人,就餐人数不得超过餐位数的50%,隔位就座,提供无接触式服务、使用扫码支付结算,减少聚集,缩短排队时间,保持经营场所通风和环境整洁,垃圾日产日清并规范处置,每日全面通风,定期消毒,并做好消杀记录。

四、各经营主体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定期核酸检测,每日开展健康监测,服务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各经营单位要立即暂停其工作,并督促其到发热门诊就医排除风险后方可到岗。

五、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和现场督导,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或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场所)责令立行立改、公开曝光直至停业整顿。

白银市平川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