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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川区民政局关于疫情期间社会救助申请办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2-10-30 00:00:00 | 阅读: 2884

全区广大居民群众: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疫情期间的各项部署要求,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畅通社会救助绿色通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救助措施

广大居民群众因疫情遇基本生活困难的,根据实际情况,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3个方面的救助政策:一是最低生活保障;二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三是临时救助。

二、救助范围

1.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骤降、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申请享受城乡低保。

2.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享受临时救助。

3.因家庭成员被隔离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享受临时救助。

4.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返岗复留、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未纳入低保范围的,可在务工地或常住地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5.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未就业大学生、创业失败大学生,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申请临时救助。

6.因疫情滞留且在住宿、饮食等方面遭遇临时困难的人员,可申请临时住宿、饮食、衣物等救助帮扶。

三、申请渠道

凡疫情防控期间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请按照就近原则,请在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拨打乡镇(街道)救助服务热线咨询救助。

平川区社会救助热线

平川区民政局:0943-6628731

复兴乡:0943-6850168;

种田乡:0943-6840003;

黄峤镇:0943-6836016;

共和镇:0943-5930900;

宝积镇:0943-6622209;

水泉镇:0943-6721403;

王家山镇:0943-5933986;

长征街道:0943-6630075;

红会路街道:0943-6761065;

兴平路街道:0943-6686260;

电力路街道:0943-6780544;

白银市平川区民政局

202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