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的通告》,经区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进一步全面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单位、企业、场所发生疫情时,因地制宜快速隔离或转运感染者,开展终末消毒,不得停工、停产、停业,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位门、小区门。2.出入小区、景点景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需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再扫“场所码”,不再查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证明。3.各类生产经营场所全面恢复生产经营,客运班线、公交、出租等公共交通恢复正常运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人员,不再查验核酸证明。4.来(返)平人员不再进行提前报备,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开展“落地检”。旅游经营活动不再与风险区联动管理。5.加强对封控人员、感染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6.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加强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7.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精准划分高风险区域,不再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8.高风险区划定后,社区(村组)要第一时间告知居民隔离管控时间。高风险区内所有人员足不出户、上门采样、上门服务,快封快解、应解尽解。9.出现续发病例的,只管控续发阳性住户,不得延长其他人员的管控时间。10.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治疗,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亚定点医院治疗。治愈出院、出舱的感染者,不再进行居家健康监测。11.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集中隔离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12.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大药房加大自测抗原试剂和“四类”药品的储备,切实满足群众购买需求。对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不再实行实名登记,不再查验核酸检测证明。13.要统筹全区现有医疗资源,尽最大努力扩容增量,优化就医流程,提高诊疗服务能力,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14.全区各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须做到“逢热必检”核酸,住院病人及陪护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办理入院。医疗机构门诊、急诊要设置应急诊疗区,抢救急危重症患者,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医疗机构中出现阳性人员后,对所涉及诊室即消即开,确保日常诊疗服务。15.向社会公布全区医疗机构24小时用药咨询信息,方便群众咨询新冠肺炎用药知识及日常防护等问题。16.重点风险岗位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规定落实“应检尽检”;重要单位、大型企业和重大活动根据需要,确定核酸检测查验等防控措施;其他人员实行“愿检尽检”。17.优化便民核酸采样点设置,继续提供便民核酸检测服务。居民接到疾控部门核酸检测结果异常通知,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18.教育部门要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成立校园防控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优化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预案;各学校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保障学校正常开展线下教学活动。19.没有疫情的学校要正常开展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强化师生缺课缺勤报告制度和日常症状监测。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20.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医疗机构摸排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肿瘤患者等高危人群底数。21.社区(村组)要主动摸排辖区内长期卧床的残障人员,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免疫功能缺陷等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底数及其疫苗接种情况,对重点人群建档,分级分类提供服务,加强生活服务保障、反向隔离保护、健康用药指导等。22.进入托幼机构、中小学、医院、养老院、福利院等特殊场所,网吧、电影院、棋牌室、KTV、酒吧、洗浴场所人群聚集密闭公共场所需扫“场所码”、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23.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防控措施,员工尽可能点对点闭环管理。24.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村)和社会各界应同心协力,细化科普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就近就便接种服务,提升接种体验,为老年人创造良好接种环境。25.奥密克戎变异毒株患者以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为主,大多不需要过多治疗,一般患者可在家观察治疗,注意卧床休息,加强支持治疗,保证充分能量和营养摄入。每日监测体温和病情变化,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或原有基础疾病等明显加重时,要根据病情对症治疗或及时就医。26.如果您被通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或者自测核酸抗原阳性时,请不要惊慌、也不要害怕,可以拨打医院或社区工作人员电话咨询,认真阅读《新型冠状病毒阳性感染者居家康复专家指引》并参照执行。27.新冠病毒疫苗在预防重症、死亡等方面仍具有良好的效果,60岁以上的老年人是感染新冠病毒后易引发重症的危险人群,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更是重症的高危人群。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28.请65岁以上老年人积极配合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完善个人健康档案,尤其是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基础性疾病的,应详细提供健康资料,以便及时提供便利健康服务。29.未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医院、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机关企事业单位、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不得从事快递、外卖、家政、餐饮、客运、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30.请广大群众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保持良好卫生习惯,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集。要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加强锻炼、规律作息,保持健康心态、保证睡眠充足,健康饮食、戒烟限酒,提高身体免疫力。白银市平川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