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来源:白银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 | 作者: | 日期:2023-04-30 00:00:00 | 阅读: 2021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202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甘肃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等规定,现将白银融辉碳氢新能源有限公司平川1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有关土地征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文号、时间及用途
2023年4月10日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甘肃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5月4日印发(甘政自然资发〔2023〕99号文件),同意白银融辉碳氢新能源有限公司平川1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用于白银融辉碳氢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平川区水泉镇、王家山镇建设10万千瓦风电项目。
二、征收范围、权属、地类及面积
征收范围: 详见附图。
征收土权属、地类及面积:
权属 | 地类及面积(公顷) | |||
总面积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集体 | 0.5300 | 0.0714 | 0.4586 | |
国有 | 1.4825 | 1.4825 | ||
合计 | 2.0125 | 0.0714 | 1.9411 |
三、征收标准及补偿安置情况
征收标准:王家山镇大营水村、井尔川村,水泉镇砂流水村,区片综合地价48000元/亩。
补偿安置情况:该项目用地不涉及安置。
四、组织实施
(一)本公告发布后,我区将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和相关规定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实施征地补偿安置。
(二)本次征收以2023年4月10日为基准日,确定社会保障费用筹资标准与保障对象年龄段。
五、其他
本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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