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信箱--信件详细内容
提交时间 | 2020-03-05 20:36:11 | 更新时间 | 2020-04-02 18:2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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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平川区人民政府 | 信件类别 | |
主题 | 环境污染问题 | ||
内容 | 我居住在天方名苑小区,有一住户陈家坪,位于大水头沙河北侧天方名苑11号楼和13号楼之间,由于乱搭乱建猪棚,对沙河和小区环境污染非常严重,值此政府“四抓四促”的好政策之际,希望政府给予办理为盼。 | ||
姓名 | 张** | 状态 | 处理完结 |
处理状态 | |||
受理部门 | 平川区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20-04-02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就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所反映养猪的是位于大水头沙河北侧、天方名苑小区南侧的一户人家,该户人家户主系陈某某。在2010年大水头沙河改造及天方名苑小区开发时,因拆迁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后每年都有人反映该问题。每年街道、社区、动迁安置中心工作人员上门为其做工作,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致使拆迁工作搁浅至今。今年全区抗击疫情,大搞“四抓四促”工作,区动迁安置中心工作人员又联合街道、社区对陈某某拆迁补偿进行洽谈,其仍然狮子大张口,要价160万元,而且必须现金支付。按照我区棚改安置补偿的相关政策,无法满足陈某某所提要求。现长征街道办已将其列入保护性拆除对象,等待区政府批复后即可实施拆除。至于每年夏季猪粪味难闻的问题,陈某某已经三年多再未养猪,猪粪也在社区督促下清理完毕。待拆除工作完成后,即将实施剩余环境整治工作。 答复人:曹占伟 联系电话:0943-6625338 白银市平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