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书记信箱--信件详细内容

提交时间 2022-06-27 08:34:12 更新时间 2022-07-07 09:09:25
受理部门 平川区人民政府 信件类别 投诉
主题 危房改造问题希望解决
内容 尊敬的区领导:

本人是新建社区居民,全家五口人,因80年代盖的平房,由于建设时期资金短缺,房屋质量欠佳,几经修缮后已经难以维持居住,随时都有塌方的危险。现面临雨季,房屋已岌岌可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已不敢居住。

房屋位于城区破旧的房屋影响城市容貌。其次一家人在其中生活,对安全造成很多危害。我知道,上级政府部门时刻关心我们老百姓的生活和人身安全,但我家的危房状况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若等到酿成大祸才采取措施则为时已晚。所以,殷切期盼上级主管部门能尽快解决我家的危房改造问题,房屋征收或者翻建均可。无论怎样,我们深信上级主管部门会正视我家的危房改造问题,会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姓名 尉** 状态 处理完结
处理状态
受理部门 平川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7-06
回复内容

区政府网网友:

我单位工作人员在与您联系确定房屋具体位置后,及时与动迁安置服务中心以及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对接,对该处房屋的情况进行研判,结果如下:

1.征收问题:动迁中心对已发布征收公告的拆迁片区范围进行排查,您的房屋均不在现已发布公告的拆迁片区范围内,动迁中心无法对您的房屋实施拆迁征收。待后期如您的房屋所在范围被定为新的拆迁片区,动迁中心会对您的房屋进行拆迁征收。

2.改造问题:近期由兴平街道新建社区对辖区内的危旧房屋进行安全排查,对您的房屋已经登记,但由于长期无人居住并未评定住房安全等级,根据您的要求,建议及时联系新建社区对您的房屋进行评定等级,以便确定是否根据政策对您房屋采取下一系列措施。

以上办理情况已于2022年7月4日通过电话答复市民。

平川区住建局

2022年7月6日

区政府网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查:您现居住长征东路煤校东侧,地址为平川区长征东路500号,是新建社区居民。通过现场踏勘和调取资料,该宗地土地使用权为尉武伟,使用权面积443.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平国用(2005)第112号,性质为城镇宅基地,房屋产权证号为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05117号,建筑面积147.22平方米,用途为临街商业。另外院内西南角留有近期拆除房屋痕迹,根据交谈和影像资料,院内原有一平房(已拆除)未进行确权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条之规定,城市市区内的土地全部按国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所以不允许个人以宅基地的名义进行建设,只能在城市建设过程中由政府统一征收。办理人:冯治统,联系电话:0943-6670800

白银市自然资源平川分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