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01 生成日期: 2024-01-09
文       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工作,政务,政府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09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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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平川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发布公开政府信息78条。其中:部门文件8条、政策法规13条、规划计划2条、预算决算2条、综合执法6条、政策解读13条、建议提案2条、政策咨询问答库3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及时做好信息发布更新等工作。严格执行“三审制”发布要求,加强信息发布的审核和督查,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工作机制,使政务公开内容合法、程序规范、监督有力、实施有效,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2023年,我局没有发布或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明确专人专职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围绕中心工作不断丰富充实网站信息公开内容,同时,增强和新媒体平台信息的联动性,主动向公众推送我局中心工作,大力提升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保障广大民众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对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考核事项和评分标准,紧扣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落实分管领导带领综合股及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统筹谋划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组织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工作人员参加线上、线下政务公开培训,学习政务公开程序、文书规范攥写等内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务公开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政策解读的篇幅有待进一步扩充。

改进情况: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丰富公开形式,以高质量的公开推动平川区城市管理事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二是对标政务公开考核标准,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三是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流转,对涉及群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进行全面解读,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提高公众对政策的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bypc.gov.cn/zfxxgk/bmdwxzjd/bmdw/qcszhzfj/zfxxgknb/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白银市平川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系(地址:平川区长征东路237号,邮编730900,电话:0943—6677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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