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5-00001 生成日期: 2025-01-06
文       号: 关键字: 信息,公开,政府,行政,申请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1-06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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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平川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城管执法重点工作,主动公开城市管理工作各项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持续优化平台建设,依法保障了市民群众在城管执法领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4年,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发布公开政府信息95条。内容包括政策法规12条、部门文件13条、规划计划3条、综合执法9条、政策解读9条、建议提案4条、政策咨询问答库39条。通过“平川城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7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提高信息审核效率和质量,把好入口关,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客观、导向正确;二是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保证各栏目按时更新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栏目信息质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4年,制定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0条、废止规范性文件0条,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条。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2024年5月机构改革工作中,配合上级部门,完成了区城市管理局网站的改版工作。同时根据最新要求,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公开栏目的维护更新。

(五)监督保障。严格按照省、市、区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上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不断查漏补缺,落实问题整改,持续强化政府公开信息的日常检查、更新和维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还有待创新。

改进情况: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队伍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bypc.gov.cn/zfxxgk/bmdwxzjd/bmdw/qcszhzfj/zfxxgknb/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白银市平川区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平川区长征东路237号,邮编730900,电话:0943—6677186,传真:0943—6677186,电子邮箱:pcqcg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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