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5-00001 生成日期: 2025-01-06
文       号: 关键字: 信息,公开,政府,工作,行政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1-06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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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平川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平川区财政局按照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从财政工作实际出发,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区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本着“实事求是、政务公开”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开展,指定分管领导及专职工作人员,严格制定了相关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及时准确地发布相关政府信息,2024年,我局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发布公开政府信息79其中:政策法规7条,部门文件4条,预算决算23条,政府债务2条,政策解读9条,财政收支12条,建议提案6条,回应关切4条,政策咨询问答库9条。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建立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2024年,区财政局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按照“三审一校”制度,对各股室在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2024年度我局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条,没有废止的文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区政府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完善公开制度、公开指南等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便民。

(五)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具体抓、信息股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一些股室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一部分工作人员仍然缺乏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针对一些政府信息,是否应当主动公开有时不容易明确;三是群众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获取信息率不高,大多数群众采用电话或者现场咨询方式获取公共服务事项的有关信息。我局会在今后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培训,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和指导,进一步制定有效整改措施,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改进情况: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干部对《条例》的认知,提高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凡属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绝不公开;三是向群众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不断充实网上信息公开内容,提高群众使用网络获取政府信息率。四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认真梳理我局政府信息,对相关材料指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归类,确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重点事项目录,更新和细化我局信息公开目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政务公开网站(网址:https://www.bypc.gov.cn/zfxxgk/bmdwxzjd/bmdw/qczj/zfxxgkzn/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川区兴平北路19号,邮编730913,电话:09435912819,电子邮箱:pcqc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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