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3-172780 生成日期: 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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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1-05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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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平川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身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要求、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农业农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推进农业农村行政领域政务公开作为展现“三农”成果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先后制定完善各项相关制度,通过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准确地把公开项目向群众公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务公开网站中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94条,其中履职依据45条,政府会议2条,规划计划18条,预算决算4条,强农惠农35条,应急信息3条,政策解读29条,决策公开15条,人大政协提案建议15条,回应关切8条,政策咨询问答库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以来,未收到通过受理电话、网络平台、来信等方式提出的相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等有关文件要求,平台账号由专人管理,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核”制度,及时、有效,并对已发布的信息定期评估、动态调整。2022年,我局没有发布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平台建设,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平台的各个栏目及时更新。重点做好政策解读、强农惠农、政策法规等的更新,让更多人了解惠农政策。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三核”制度。信息公开、网站维护及留言办理等日常工作具体由信息中心承担,并由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先由信息中心人员进行把关,再由分管副局长审核,然后由局长签字确认,最后发布。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制定了相应的信息发布细则,畜牧兽医中心、农业机械化中心、农技推广中心各确定一名专职信息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信息收集及报送等相关工作,同时加强信息审查工作以及挂网前的保密审查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的同时也要保证涉密不上网、个人隐私不泄露以及不出现重大文字表述性错误。

  三是深化公开透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形成切实可行的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工作内动力,让公众真正参与政府管理,监督政府行为。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的一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信息同比增长2.6%,但仍然有些许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过于单一,公开面不够广泛,点击率不高,公信度不够。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还不够。三是个别栏目的更新不及时、不全面。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进一步提高人员思想意识,加强学习、管理,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在行动上,增强政务透明度,确保处事公正,办事公开。三是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业务作为公开的重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地向群众公开他们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相关业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zwgk/dep/62.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长征西路二号统办楼,邮编730913,电话:0943—6622602,电子邮箱:bypcn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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