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3-172783 生成日期: 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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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09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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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平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总体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2022年,平川区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不断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行政处罚、消费者维权信息、食品药品日常监督等信息。截止2022年12月31日,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条。其中:部门文件1条、政策法规4条、领导分工2条、规划计划4条、行政处罚4条、预算决算1条、消费者维权9条、知识产权5条、产品质量6条、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6条、日常监督检查12条、食品安全预警7条、价格收费2条、双随机一公开4条、市场主体信用与不良记录信息3条、政策解读16条、政协提案1条、重大决策意见征集4条、回应关切1条、政策咨询问答库10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平川区市场监管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公开政务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明确专人负责,分管领导为审核责任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做、有人督,按要求及时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按照文件要求统一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持续提升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水平,突出网站信息公开功能,健全功能运用,优化栏目设置,拓宽信息途径、多渠道公开。

(五)监督保障。一是组织领导情况。局分管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门人员明确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和信息的发布等工作。二是宣传培训落实到位情况。对于这项工作本局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政府和部门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规章制度,形成了人人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人人关注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行政强制

1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有待加强。政务公开责任制、目标考核机制不健全,导致部分股室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重视不够。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

改进情况: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二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在政府网站的基础上,依托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让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更加便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平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平川区兴平北路44号,邮编730913,电话:0943—6633462,传真:0943—6631635,电子邮箱:pcgsf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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