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19-172780 生成日期: 201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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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白银市平川区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3-25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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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区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入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所规定的法定义务,逐项核对,狠抓落实,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区司法局主动公开信息150余条。其中区政府网站公开59条;“两微一端”“一点资讯”“今日头条”共公开64条;单位政务公开栏公开2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其中机构职能类公开2条;部门信息类公开130余条,涵盖司法行政宣传、法律知识解读、社会民生信息、普法等各项内容;重要政策征求意见及反馈情况1条;政策解读一条;政协提案结果公开1条;人大建议结果公开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发布在区政府门户网,还通过“两微一端”“一点资讯”“今日头条”、展板、宣传栏和编印办事指南、宣传手册等形式公开司法行政有关政策法规、服务事项、工作信息等。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工作,2018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平川区司法局积极创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咨询服务微信群,并通过政府网站、报刊、新闻网站等传播途径,运用图片、图解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知晓度。

(五)回应舆情关切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舆情关切情况的信息。

(六)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区司法局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办理政协提案结果公开1条;人大建议结果公开1条。

(八)《甘肃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本部门所涉及内容的部署、贯彻和落实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2.完善制度建设。我局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严格落实保密审查等各项制度的要求,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

3.拓宽公开渠道。依托政务信息网、微博、微信等平台,主动及时公开司法行政方面的内容,同时,积极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报送我局司法行政工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司法局实际情况,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性,2018年制定了《平川区司法局政务公开要点》,平川区司法局依申请公开说明、依申请流程图和受理机构,通过平川区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途径接受查询和申请,目前,司法局暂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2018年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数为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及历年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及历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数量为0。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增强,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等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方面还有待持续提高完善。针对存在的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加强评查,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讲评,督促各所、科室及时更新、定期维护好本部门所发布的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加强考核,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根据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机关效能建设。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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