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3-172780 生成日期: 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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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09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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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平川区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区政府和区电子政务办统一部署,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及时准确地公布各类政务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动态信息24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策法规3条,领导分工8条,主要职责1条,审计项目计划1条,预算决算1条,审计信息8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依申请公开。2022年,区审计局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等相关工作制度以及信息发布的程序,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由各股室负责人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办公室统一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时效。2022年度没有发布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通过平川区政府门户网站后台管理的方式发布政务动态、政策法规、信息公开、政民互动等工作动态信息。

监督保障根据条例和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细化内容、明确责任,加强科室协调配合,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审计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总体上能按照《条例》和区政府的要求有效开展,但仍存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审计专业术语较多,信息内容通俗性、易懂性不够,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不多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三方面对信息公开工作加以改进。一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和回应水平,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更好地发挥审计工作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二是严格公开信息审查流程,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三是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接地气”的群众语言进行政策解读,增强公开信息的可读性和趣味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bypc.gov.cn/zfxxgk/bmdwxzjd/bmdw/qsjj/zfxxgknb/index.html)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平川区审计局联系(地址:白银市平川区兴平北路19号,邮编730913,电话:0943—6622940,传真:0943—6622940,电子邮箱:byspcqsjj62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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