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01 生成日期: 2024-01-11
文       号: 关键字: 信息,公开,政府,行政,申请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11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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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平川区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水务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按规定主动公布、公开有关信息,逐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一)主动公开。2023通过平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0其中重大项目11条,政策解读10条,河长制信息3条,人大政协建议6条,重大民生决策6条,其他信息44条;通过“平川区水务局”抖音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转载各类信息167条。

)依申请公开截止202212月31日,我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度,白银市平川区水务局没有发布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完善信息管理制度落实保密审查责任,规范审查程序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区水务局信息公开平台包括平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抖音和微信公众号。平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包括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5大栏目,其中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下设17个子栏目用于发布重大项目等各类信息;新媒体平台(抖音和微信公众号)用于发布重大会议及政策等,专人负责日常运行,确保及时有效更新信息。

监督保障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严禁上传涉密和涉私信息,最大限度保障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8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信息公开发布时效性和主动性有差距

改进情况:增强信息发布主动性、及时性。要求各站、股室负责提供公开信息的人员和信息发布编辑人员及时掌握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制度、标准要求等内容,注重把握相关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加强报送信息的主动性、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白银市平川区水务局”子网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https://www.bypc.gov.cn/zfxxgk/bmdwxzjd/bmdw/qswj/zfxxgknb/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区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长征西路454号,邮编730900,电话:0943-6622612传真:0943-6622612,电子邮箱:pcsw201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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