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5-00001 生成日期: 2025-01-07
文       号: 关键字: 信息,公开,政府,工作,行政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1-07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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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平川区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商务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商务工作实际,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平稳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截至2024年12月底,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动态信息49条,其中:政策法规10条,涉企优惠政策5条,政策解读9条,监管信息3条,建议提案2条,政策咨询问答库20条。

依申请公开2024年,区商务局全年未收到依申

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区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区商务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把关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关,建立了常态化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做到信息公开发布逐级审批、层层把关。安排专人负责政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做好各类栏目信息发布频率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实时动态更新,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商务工作透明度。2024年,我局没有发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区商务局依托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积极履行职能,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人员做好日常更新与维护,并定期进行信息纠查,对错敏字、表述不当等内容进行修正。通过平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川区商务局”子网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以查阅相关信息,并可在线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

健全完善我局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主动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反馈渠道接收群众意见建议,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自查,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主动受社会公众监督并积极听取意见与建议。全年无信息公开方面投诉处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的格式还不够完全统一;二是业务股室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不够强。

改进举措:一是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区商务局年度重点工作以及公众关切的领域,全面展现重点事项的公开情况,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多形式加大对商务重要政策、进展成效、先进典型的发布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二是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促进工作人员观念转变,提高工作水平。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监督,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认知水平,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白银市平川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bypc.gov.cn/zwgk/dep/33.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白银市平川区商务局联系(地址:白银市平川区复兴路43号邮编730900,电话:09436789160,传真:09436789160,电子邮箱:pcq_sw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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