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01 生成日期: 2024-01-08
文       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政府,行政,情况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医保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08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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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平川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医保局严格按照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时公开医保重点信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13篇,其中预算决算2篇、履职依据6篇、规划计划2篇、医保信息40篇、医疗救助10篇、政策解读3篇、市场主体与不良行为记录信息8篇、政策咨询问答库38篇、双随机一公开3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篇。

)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校三审”制度,所有拟公开的信息须经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才予以发布。本年度我局没有发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制度。在建立健全相关政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制度的落实,细化公开范围,优化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

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明确职责、主动公开的事项。及时反馈群众关切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推进人民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发布频率较低,更新不够及时,政策解读方式不够丰富多样等问题。

改进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明确工作责任,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二是丰富公开内容,加强门户网站及“平川医保”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管理,规范医保政策公开发布、宣传解读工作。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依法及时的公开,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bypc.gov.cn/zfxxgk/bmdwxzjd/bmdw/qybj/zfxxgkzn/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白银市平川区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平川区兴平南路16号,邮编730900,电话(传真):09436789129,电子邮箱:pcqylb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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