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5-00018 | 生成日期: | 2025-04-22 |
文 号: | 关键字: | 经营,材料,应急,乡镇,申请人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问:如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 |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4-22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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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办证所需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或经营人员考核合格证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经营场所周边及现场安全条件说明 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办证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辖区乡镇应急办提交《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2.乡镇应急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安全审查,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予办理,并说明理由 3.符合条件的,由分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由乡镇应急办统一报送应急局相关科室 4.科室人员对经营户书面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实地进行核查,核查不合格的书面回复不予办理理由 5.审查合格的经营户统一安排培训并考试 6.对考试合格的经营户,经分管领导在书面材料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扫描后报行政服务大厅上传资料 7.由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印发证书 8.资料归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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