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3-172782 生成日期: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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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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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平川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平川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不断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实事求是地公布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各类政务信息,较好的完成了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主动公开。2022年,本单位依法做好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包括安全生产、灾害事故救援等领域信息,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8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部门文件16条,政策法规3条,安全生产12条,救灾信息5条,政策解读11条。通过“平川应急”微信公众号、等各类信息23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方便群众查阅,平川区应急管理局建立了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2022年,我局没有发布、废止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由区政府按照国家标准建设,由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相关栏目的信息维护,栏目设置合理。

(五)监督保障。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不定期抽查信息发布工作,杜绝涉密信息,私人隐私信息等被发布上网,最大限度的保障了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政策解读内容质量不高、重大决策公开不到位等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强化举措,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为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强化公开重点,督促、协调、监督依申请公开工单处理。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人员队伍建设,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四是健全和完善政府网站建设,拓展政务公开广度,及时更新门户网站栏目,审核公开信息内容,确保网站的安全性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网址:/zwgk/dep/26/cat/1512.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白银市平川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兴平南路18号,邮编730913,电话:09436625091,传真:09436625091,电子邮箱:pcqyj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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