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01 生成日期: 2024-01-19
文       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政府,行政,工作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19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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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回应,按照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答复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扩大公众参与度。

(一)主动公开。截至12月底,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270条。

)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

政府信息管理定期检查、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改。认真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管理工作。2023年度,我局没有发布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一是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制度。在建立健全相关政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制度的落实,细化公开范围,优化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二是全面落实重点领域标准目录。根据基本目录,及时更新相应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

监督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依法申请公开工作及信件留言等内容,及时受理办结,避免因答复不规范、超过时间节点等情况发生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对门户网站等平台,组织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整改死链,动态维护更新相关栏目,确保信息公开时效性、及时性、完整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的思想认识和高度还须要进一步提高二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须要进一步下功夫,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还需加强;三是对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还需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接着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增加工作主动性、主动性,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加权和监督权。二是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创新实力,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公开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bypc.gov.cn/zfxxgk/bmdwxzjd/bmdw/ssthjjpcfj/zfxxgknb/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白银市平川区兴平南路84号,邮编730900,电话:09436623677,传真:09436623677,电子邮箱:pcqh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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