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3-172783 生成日期: 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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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3-01-06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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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回应,按照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答复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扩大公众参与度。

(一)主动公开。截至12月底,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137条。

)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政府信息管理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2022年度,我局没有发布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一是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制度。在建立健全相关政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制度的落实,细化公开范围,优化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二是全面落实发改重点领域标准目录。根据基本目录,及时更新相应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

监督保障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及时有序地开展。一是明确分管领导职责,配备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本年度较上一年度有了较为完备的信息队伍建设,但从事政府信息审核公开的人员仅有一人且身兼数职,导致部分工作无法顺利开展;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发布不全面,存在缺漏;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深入。

改进情况:一是增强意识,积极主动发布政务公开相关信息;二是增加信息公开审核人员,持续加强培训和指导力度;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zwgk/dep/49.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白银市平川区兴平南路84号,邮编730900,电话:09436623677,传真:09436623677,电子邮箱:pcqh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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