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01 生成日期: 2024-01-11
文       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政府,行政,申请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兴平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11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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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要求,现发布《白银市平川区兴平路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兴平路街道充分结合工作实际和民生需求,优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街道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提升。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街道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共443条,包括部门文件7条,预算决算2条,政府会议7条,社会救助22条,社会福利9条,医疗卫生10条,生态环境6条,文化旅游6条,安全生产9条,应急预案7条,政策解读8条,重大项目6条,养老服务6条,居务公开338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兴平路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按时间节点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预算决算、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制度。结合街道综合办公室新媒体日常宣传,多渠道公开政府工作动态信息。2023年度,兴平路街道没有发布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线上+线下”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线上采用“平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白银市平川区兴平路街道办事处”子网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线下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了“政务公开专区”,专区集电子查阅点、资料查阅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点为一体,方便群众查阅。

(五)监督管理保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做好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建立健全内容审核发布机制,主动接受居民群众的监督和社会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3年,兴平路街道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一定进步,但在更新维护、监视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在工作的时效性、质量等方面仍存在一定不足。

改进情况:一是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将群众最关心的事项、解读政策等相关内容进行规范表述,及时在门户网站上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政府网站(网址: http://www.bypc.gov.cn/admin-login.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平川区兴平路街道联系(地址:平川区复兴路269号,邮编730913,电话:0943—6625086,传真:0943—6625086,电子邮箱:xpljd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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