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0-172778 生成日期: 20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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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白银市平川区种田乡人民政府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4-12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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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编制。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积极落实《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川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平政办发〔2019〕105号)相关要求,制定《种田乡人民政府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种田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种田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政务公开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28条,公开财政预决算1条,采购与招投标1条,回应关切2条,社会救助11条,围绕群众关注关切,公布放管服改革、财政资金、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扶贫工作等重点领域信息47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我乡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川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平政办发〔2019〕105号),修订完善《种田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的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门户网”效用。不断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平台效用,全面实现网络资源聚合和共享。配合区上对政府网站内容和功能的不断完善,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民众获取信息更加方便、快捷。

二是强化回应互动。围绕舆情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利用政府网站等渠道,公布涉及公共利益与民生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进度信息,进一步满足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同时,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困难问题等,逐一进行分类回应和结果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次

70.2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部分信息公开的质量、时效性还未达到人民群众的要求;二是为社会提供政府信息的方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优化和拓展,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上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创新。

2020年,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实际,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继续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二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全面推进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涉及民计民生的公共服务类信息的公开,以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三是要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工作。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健全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机制和转载机制,持续做好重要政策信息的转载和发布工作。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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