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02 生成日期: 2024-01-25
文       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政务,政府,申请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平川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25 16:37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平川区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突出公开重点,明确公开主体,完善公开制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来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4800条;其中主动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15次,公开政府文件28份,人大建议办理结果45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48件,预算决算信息251条,各类稳岗就业信息43条、政策咨询问答库公开650条。“平川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7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工作制度。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办件15件,均已依法依规按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信息公开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在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的文章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准确。二是开展日常自查自纠。为确保日常发布信息无误、链接有效,不定期对各部门单位信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确保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有效性。2023年,制定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0条、废止规范性文件0条,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7条。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突出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平台的作用。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平台内容维护与管理。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对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实施全过程管理。三是持续建好政务公开专区,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政策解读咨询、公众意见征集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一是压实工作责任。确定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安排专人负责,坚持抓具体抓深入,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二是加强监督评价。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根据第三方报告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5

行政强制

             6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51.2349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在政务公开工作上作出了努力,但仍然存在政务公开主动性不强,政策解读方式不够多样,公开信息不够规范等问题。

改进措施:一是积极推进信息主动公开。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加大透明度,在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和更新维护的同时,加强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能够准确掌握公开内容,明晰公开时限,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bypc.gov.cn/zfxxgk/zfxxgknb/2023/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平川区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地址:平川区长征东路106号区政府1号统办楼5楼,邮编730913,电话:0943—6670169,电子邮箱:pcqzwgk@126.com)。

相关文档:解读:平川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