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预算公开
索引号: | GS3397/2019-15943 | 部门: | 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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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预算决算 | 来源: | 平川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作者: | 日期: | 2019-01-28 |
一、部门职责
根据白银市平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白银市平川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通知》(平机编委发[2013]47号)精神,成立白银市平川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区政府管理,财政全额拨款。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行使规定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相应的行政强制权;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内设办公室、法制股、案卷管理股。下设: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均为副科级建制。
(二)直属事业单位
白银市平川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直属事业单位 0 个。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260.89万元,较2018年231.42万元增加29.47万元,增长12.73%,增加主要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退休养老金提标政策。
(二)项目支出
2019年无项目支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城乡社区支出193.94万元,较2018年减少67.48 万元,减少25.81 %。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12万元,较2018年增加 36.12 万元,增 100 %。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83万元,较2018年增加 36.12 万元,增 100 %。
4.住房公积金支出20万元,较2018年增加 36.12 万元,增 100 %。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较2018年没有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较2018年没有变化。我局现有执法车辆共计7辆。
3.机关运行费10.5万元,较2018年增加0万元。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六、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4.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91万元、固定资产113.08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较2017年底减少50.55万元,主要是:存量资金的减少。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4.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各项支出。
附件:白银市平川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