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索引号: | GS3193/2021-20285 | 部门: | 区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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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预算决算 | 来源: | 平川区人社局 |
作者: | 平川区人社局 | 日期: | 2021-12-31 |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专业技术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就业促进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区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拟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加强对全区劳务输转工作的指导;负责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以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区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区社会及其补充保险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资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障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制度;宏观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职称制度改革与深化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八)负责全区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国外人才智力引进政策法规和市委、市政府与区委、区政府关于引智工作的指示、决定;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平(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来区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负责全区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引智项目的征集、立项申报。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拟定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白银市平川区人社局由局机关、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人才交流中心、社会就业服务中心、劳动监察大队五机构组成,其中局机关为行政单位,劳动监察大队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人才交流中心、社会就业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机构设置
(一)本年度机构数8个,办公室、就业股、财务计划股、考核调配股、事业单位管理股、工资福利股、事业单位管理股、档案管理股。在职人员64人,其中:行政机关人员15人,参公管理人员10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33人,非税4人,区聘2人。
(二)直属事业单位
直属事业单位 4个,具体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人才交流中心、社会就业服务中心、劳动监察大队。
(三)其他事项
在白银市平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挂“白银市平川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白银市平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 3618.43万元,较2021年2789.42万元增加829.01万元,增加了29.72%,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较2021年没有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1年没有变化。我局现有公务用车共计0辆。
3.机关运行费49.06万元,较2021年增加20.16万元,增长69.76%。主要原因是分项增加车改补贴。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2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
六、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686.68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2686.68 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2. 2022年本部门无单位涉及非税收入。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4.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各项支出。
附表:2022年平川区人社局单位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