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王家山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索引号: | GS3727/2022-21497 | 部门: | 王家山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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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应急预案 | 来源: | 王家山镇 |
作者: | 王家山镇 | 日期: | 2022-02-22 |
为有效处置我镇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处置发生在我镇范围内,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社会安定稳定等严重危害和影响的重特大突发事件。
(二)工作原则
1.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处置突发事件的基本目标是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依法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实行镇、村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坚持条块结合、以快为主的属地管理,进行分级响应。
二、突发事件的分类和响应级别
(一)分类
突发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暴雨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建设工程、重要水利设施、公共场所及学校、镇直部门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供水、供电、大型建筑物倒塌和道路严重塌陷等事故,以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突发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植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交通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危害社会正常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靠前处置,迅速有效。各村、驻镇单位必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组织,靠前指挥,坚持抗灾和救灾相结合,迅速有效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二)响应级别
根据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级别进行应急响应。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镇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全镇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非常设领导机构,由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武装部及派出所领导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当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置;督促各村、驻镇部门及时有效做好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及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社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所有紧急情况的接警、转报和组织施救,以及必要的日常工作协调,应急处理等工作。
(二)重特大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通常由到现场的镇最高职务的领导任现场总指挥,各相关单位的领导参加,主要职责是:组织现场工作组;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及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迅速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调集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到位;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和把关工作;指导善后处理工作。
(三)突发事件现场工作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现场等实际情况,下设若干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的组成与主要任务:
现场施救组。由镇政府、派出所、武装部、供水、供电、事发地等单位人员组成抢险抢修队伍,主要任务是营救受伤人员,寻找生存者和遇难者,撤离、疏散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受到威胁的人员;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危害源;抢修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
警戒治安组。由派出所、执法队负责。主要任务是建立警戒区域,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负责事发地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通行。
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负责。主要任务是建立现场急救站或临时救援点,对受伤人员开展现场急救并及时转送医院治疗;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人身安全;统计死伤人数;控制传染病源;负责临时安置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毒和人员医疗;监测现场水体、饮用水、食物、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情况,对现场污染物消毒清理等。
后勤保障组。由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组织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调集和运送救灾抗灾物资、救援设备器材,负责做好工作人员的日常生活保障工作。
新闻协调组。由镇党政办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协助做好对外联络,做好新闻报导和发布工作。
善后工作组。由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镇综合法理办公室、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及时、准确查清突发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写出损失评估报告,保证群众的基本生活。及时处理遇难者遗体的临时保管等工作。
四、镇应急指挥部的组成
(一)领导小组: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的王家山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组。负责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工作。
(二)日常工作机构:分管安全的副镇长具体负责。
(三)应急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应急值班室值班电话:0943--5933986 。
(四)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构、应急值班室成员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遇到应急事件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五)信息报告与报送员网络:建立村(居)委会信息报送员网络,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发生突发事件后第一时间上报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镇政府在事发30分钟内将事发简要情况上报区委办、区安委办。事件处理结束后,将事发原因、损失情况、救援过程等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委办、区安委办。
五、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镇应急领导组长或副组长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亲临现场指挥,事发地村干部也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
1.立即指定现场联络员,负责续报和深入续报现场处置情况等。
2.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预案,紧急确定临时处置措施。
3.快速组织先期处置队伍,限定时间赶赴现场分级处置,控制现场动态,排除险情等。
4.设立若干工作组,分头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抢救受伤者的物资财产,安全疏散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布置警戒、划定保护范围等。
5.当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现场指挥部到达现场后,及时汇报现场情况,协助上级和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直至事件处置完毕。
(二)指挥与协调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1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2级):由镇政府应急办报送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组长或副组长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各专项应急小组、相关部门和事发地村(居)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同时,立即上报区人民政府,请求支援。
2.较大突发公共事件(3级):镇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区人民政府请求支援。
3.一般突发性公共事件(4级):镇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镇政府负责指挥。
(三)社会动员
1.在启动村级相应应急处置预案时,发布社会动员令,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事件信息,实施现场动员和提供相关保障,组织人员疏散、隐蔽和隔离等。根据需要,动员民兵应急分队等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志愿志队伍等所有可以动员的一切力量,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镇政府应急办负责全镇社会动员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和公共媒体搞好动员教育,协调镇属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并报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备案。
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镇政府应急办报告。
4.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在向区人民政府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5.一旦发生事态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应立即向区人民政府请求,由区政府应急办协调其他应急力量予以增援。
(四)应急结束
1.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各专项处置办公室或现场指挥部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结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按程序及时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2.专项处置办公室或现场指挥部,需将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经镇政府或上级政府应急委员会批准后,作出同意应急结束的决定。
(五)恢复重建
1.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会同事发地村委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按专项处置方案的要求,及时清理事故现场,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3.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分别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4.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迅速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5.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社会救济救助制度,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人个参与社会救助。同时,镇司法所要积极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6.社会公益性团体和组织应在各自工作的范围内,协助政府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六)调查与评估
1.对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要适时成立调查小组,对事件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在宣布应急结束后及时向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提交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报告。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2.镇政府应急办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突发公共事件核查小组,对事件危害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报送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向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六、责任与奖惩
镇应急指挥部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后果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七、附则
(一)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按事故类别,本预案与其他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二)镇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专项预案。
(三)本预案管理单位为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每三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四)本预案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五)本预案自印发之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