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得杰解读《白银市平川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索引号: | GS3144/2022-25480 | 部门: | 平川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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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区政策解读 | 来源: | 白银市自然资源局平川分局 |
作者: | 日期: | 2022-05-20 |
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提高地质灾害防御能力,尽最大可能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危害和损失,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白银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市政办发〔2022〕82号)要求,结合我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和2022年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白银市平川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地质灾害工作会议精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
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3.《甘肃省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甘资发电〔2022〕10 号);
4.《白银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市政办发〔2022〕82号)。
三、工作目标
按照《白银市平川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技术支撑等工作。配合省地调院完成1:5万风险调查成果集成工作,及时将成果移交区政府,更好地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服务。专群结合,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建立乡(镇)、村、群测群防员三级群测群防网络,逐点确定村级责任人和群测群防员,并指导、管理和监督群测群防员做好巡查排查和监测预警等工作。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稳定性差、危险性大, 直接威胁城市、城镇、居民密集区、重要基础设施安全或偏远村落,且不宜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综合治理工程。完成27户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避险搬迁,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确保11月底前完成任务。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预报预警、险情巡查、应急调查、灾情速报和月报、全年值班等各项制度。面向全社会开展多形式防灾减灾科普宣传,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群测群防员培训。深入开展以隐患点避险自救为主题的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演练。切实提高各级干部和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四、重点内容
1、地质灾害概况。我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和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人口6897人,威胁财产达4.33亿元。结合历年汛期气象趋势,预测我区地质灾害一般多发生在3—10月。3—4月为冰冻消融期,在部分冻土地带、地下水位较高地段易发生滑坡、崩塌等灾害;5—10月为汛期,当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日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极易诱发堆积层滑坡、黄土滑坡和公路、铁路边坡、砖厂取土工作面、废弃矿点及施工现场的崩塌等地质灾害;7—9月为主汛期,强降水过程较多,由此引发泥石流、采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突发性灾害的可能性也较大。
2、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根据我区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发育规律和形成特点,综合降雨趋势预测和人类工程及地震等主要引发因素影响分析,预计2022年全区地质灾害发育频度和危害程度总体上属正常年份,趋于平均水平。
3、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及主要预防区。根据我区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发育规律和形成特点以及主要引发因素,确定重点防范期为3-9月;根据全区地质灾害发育程度,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以水泉镇境内沿黄河堤段、红会、魏家地、宝积山、大水头、王家山矿区的地面裂缝及采矿区地面塌陷、位于山洪汇集处的居民区、耕地区、厂矿区、磁窑晚古生代中国标准地质剖面区为主要防范区和防治重点。
4、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一是配合省地调院完成1:5万风险调查成果集成工作,及时将成果移交区政府,更好地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服务,完成2022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任务;二是打造专群结合的群测群防体系,提高监测预警效率;三是扎实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四是强化能力建设,最大程度降低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
5、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依法依规落实防治责任。二是坚持目标导向,夯实防治工作基础。三是着力构建防治体系。四是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群众自防自救能力。五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六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解读关联文件: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平川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