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出台助企纾困促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索引号:GS5010/2022-27970部门:平川区人民政府
栏目:“六稳”“六保”政策来源:白银新闻
作者:日期:2022-12-2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落实好国家、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有效对冲疫情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精准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发展活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日前,白银市出台助企纾困促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1.实施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专项行动

推动大中小企业携手共进发展。有效发挥链主企业和大中型骨干企业作用,将关键节点的中小微企业纳入产业链供应链保供“白名单”,实施促进大中小企业“伙伴携手行动”,引导大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发布采购需求,推动企业进行生产资料和物流的供需对接,促进企业互为上下游、形成产业链,持续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加快产业链节点项目建设。持续优化资金、土地、能耗、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等要素配置,对产业链节点项目给予倾斜支持,全力推进前期手续办理,确保有色金属深加工、稀土、煤化工、光气化工、新能源电池材料等延炼补链强链项目加快建设,推动产业链提质增效。

保障生产要素稳定供应。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联合协调机制作用,不断完善保供机制,确保各类生产要素供需平衡。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 3-6 个月的费用缓缴期,按属地原则由企业向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缴纳,并签订缓缴协议,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全面落实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政策。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 6%-10%提高至 10%-20%。在政府采购工程领域,按照统一质量标准,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非预留项目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

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全面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及时受理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拒绝或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投诉,督促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对50万元以下拖欠账款年底前必须清偿完毕。

2.实施降成本保主体专项行动

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全面落实好“6+7”行业符合条件大中型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自2022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实施再减征企业所得税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阶段性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2022年疫情期间出租房屋的纳税人因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按月相应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延长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到期后进行补缴。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缓缴影响。

落实扩大社保费缓缴政策。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长至2023年4月30日。对餐饮、零售、旅游等特困行业,以及受到疫情严重冲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暂缓缴费至2023年12月31日前进行补缴。

扩大房屋租金减免范围。对合规承租市、县(区)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等资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国有市场主体,在2022年原租金减免基础上,再次进行租金减免,合计减免不超过 6 个月,确保租金减免优惠政策惠及最终承租人。引导在银其他国有企业参照执行租金减免政策。鼓励非国有房屋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向最终承租经营者给予适当租金减免。

清理整治涉企违规收费。聚焦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等领域,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不落实停征免收有关收费项目、不按要求降低收费标准、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等行为,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轻负担。

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抽水蓄能项目前期手续,力促尽快开工建设。充分利用新能源项目建设的政策机遇,深入研究产业项目绿电应用途径,持续优化能源资源配置,支持用电大户通过就地就网就负荷方式,持续提高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推动工业企业用电全部进入市场化,指导企业开展中长期交易,通过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和市场化交易机制降低用电成本。

3.实施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专项行动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进一步满足全市实体经济领域、传统优势产业、大中型企业的合理信贷需求。持续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建设,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包括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等在内的小微企业贷款投放。严格落实“两增”考核制度,确保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推动落实普惠小微企业阶段性减息政策安排,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合理让利、降低小微企业财务成本,缓解小微企业付息压力。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与企业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到期日最长可至2023年6月30日。

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引导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LPR调整、变化情况,合理调整贷款利率水平,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进一步让利于市场主体。开展银行保险业涉企乱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引导银行机构最大限度为小微和民营主体减免贷款服务费、手续费、咨询费等,持续加大对困难主体在资金转移定价上的政策倾斜力度,发放适当优惠利率贷款。

提高融资信息对接效率。对全市有贷款需求的市场主体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一对应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做到金融支持政策户知户晓、应享尽享。用好“政银企”常态化合作机制,分批次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推送融资项目,定期组织召开政税银企项目对接会,从资金需求端推动信贷投放。

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修订小微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管理办法,加强基金运营管理,充分发挥基金作用,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业务规模和覆盖面,对单户担保金额 500 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上述主体原则上不超过1.5%。 

4.实施扩投资促消费专项行动

开展总部招商活动。组建招商团队,专门赴已在银投资企业总部和“三个 500 强”企业总部开展招商引资引智工作,积极“走出去、请进来”,深化地企合作,争取落地一批产业关联度大、集聚效应强、投资额度大、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延链补链强链项目。

多点发力夯实投资基础。围绕中央预算内资金、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资金支持领域积极谋划一批成熟度高的大项目、好项目,力争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和省上的“盘子”。进一步鼓励和支持重点项目大干快上,做好项目建设服务保障工作,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和效度,加强项目投资调度管理,推动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

持续开展促消费活动。开展“乐购白银〃助商惠民”促消费活动,围绕汽车、餐饮、家电等板块,开展促销活动。鼓励重点商业综合体开展户外宣传、推广等促销活动。鼓励在银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向员工发放消费券、购物券等,引导员工带头消费。充分发掘“夜市、夜食、夜购、夜娱、夜游”等夜间消费潜力,探索举办夜间消费节、发放消费券等方式刺激夜间消费。多方挖潜提升体育消费。

促进旅游市场消费。开展文旅市场复苏百日攻坚行动,推动各景点、旅行社等全面复工复产,以喜迎元旦、春节为契机,紧抓冬春季旅游热点,策划举办特色文化旅游节会,广泛开展“吃住行游购娱”优惠活动,积极“引客入银”,推动旅游人数和旅游消费稳步回升。大力开展“黄河水绕古城墙”黄河研学之旅、“长城外、古道边”长城研学之旅等主题研学旅行活动,实施旅游消费倍增行动,促进“一日游”人数和收入增长。充分发挥水川镇顾家善村、水泉镇陡城村、东湾镇瓜园村、喜泉镇大水䃎村、老君坡镇谢家埂子村等 9 个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乡村旅游连片发展、品质提升。推动黄河石林大景区恢复开放。

推动外贸保稳提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相关意见和支持措施,稳定外贸企业供应链,提高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畅通货物运输,促进外贸平稳发展。加大重点外贸企业困难问题协调解决力度。深化融入“一带一路”经贸合作,积极拓展东南亚市场。加强外贸经营主体建设,深挖更多进出口规模超亿元龙头型、骨干型企业,壮大稳固外贸基础。

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发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按照监管规定实施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拓展“冲还贷”线上渠道,减轻职工购房还款压力。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鼓励国有企业收购困难房地产企业的滞销房,作为保障安置用房。争取和落实开发性政策性银行“保交楼”专项借款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优质房地产项目的支持力度,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 “保交楼”。在充分评估房地产企业信用风险、财务状况等基础上,严格落实《关于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104号)精神,协调金融机构为房地产企业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

5.实施优服务保就业专项行动

推动企业稳岗扩岗。鼓励中央和省在银国有企业和市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采取“社会实践+毕业引进”的方式,推动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支持各类企业申报就业见习岗位,扩大见习岗位规模,吸纳更多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通过大数据比对,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加大白银籍返乡优秀大学生引进力度,对来银高层次人才在银落地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研发项目,经评审符合扶持条件的,给予10-20万元的专项经费支持。

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弱劳力、半劳力和无法外出、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在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广泛组织吸纳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及后期管护。大力推动乡村就业工厂建设,推动就近就业。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扎实推动劳务转移输出、就业载体建设、技能培训等各项工作。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数字政府运营指挥中心建设,打造便捷高效市场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建设项目“容缺受理”,提升工作效率。扩大“跨省通办” 范围,基本实现电子证照互通互认,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发挥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服务系统作用,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开展全域营商环境评价,推动以评促学、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建立多领域包容免罚清单模式,创新执法方式,积极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严格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标准和程序,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救济机制。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切实加大帮扶力度。畅通困难问题反馈渠道,发挥行业部门职能作用,动态收集和梳理,实行闭环管理、清单管理,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切实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助力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商复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