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GS1372/2014-5100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来源:安监局
作者:安监局日期:2014-03-24

白银市平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平川区安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工作概述

2013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全面落实《条例》和《规定》的有关要求,按照省市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不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得到增强,政务公开水平得到提升。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根据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罗玉珊任组长,副局长赵有亮任副组长,各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制定本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在全局认真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落实,重点做好网上政务信息公开,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认真学习,广泛宣传

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做到全员参与,整体推进,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突出重点,形式灵活

在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在公开内容上,除国家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对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办事纪律、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服务和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上报的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重点抓好本单位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向市安监局等上级领导单位报送信息,努力做到公开、透明、高效。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布国家最新安全生产相关政策、煤矿、非煤矿山高危行业的监管政策、企业主体责任评级活动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进展情况。在公开形式上,主要通过平川区政府门户网站定期、不定期进行公开,对一些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事项,及时转发或印发各乡(镇、街道)、各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各重点企事业单位。在公开程序上,对需要公开的内容及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进行汇总审核,由局办公室在平川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更新。

三、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2013年,我局在平川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政务信息62条,内容包括年度计划及总结、统计信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及相关措施等内容。此外,还通过网站向外提供法律法规、非煤矿山等安全许可、企业行业标准等数据库信息。二是全年未接到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现场接受咨询85/次,电话咨询120/次。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均未公开,无违反规定的信息公开事项。三是2013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没有收费及减免情况。四是2013年,全局各类信息公开主体均能严格履行《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未发生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时效性不强,不够深入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识不强,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尺度把握不够准确等问题。

2014年,我局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各级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在不断拓展区安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社会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服务,为我区建设政务服务试点区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