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GS1372/2012-5102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来源:安监局
作者:安监局日期:2012-03-30

白银市平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帮助下,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努力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时制定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切实做好网上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我局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安全监管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它提到建立长效安全监管机制及落实有效安全监管的高度,成立了由书记罗玉珊同志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及时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  

    按照公开、透明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部署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概括信息、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计划总结、工作动态、统计信息、应急管理等专栏,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务信息。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平川公众信息网、政务中心等方式公开。同时指南还确定了申请公开办法和投诉电话,对不能公开的信息内容指南也作了明确的归类。  

    3、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2011年,我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一是建立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我局严格按照《保密法》的要求,印发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统计数据保密审查的责任和程序,对拟公开的信息要报局领导和区保密局进行保密审查后,才能在公众信息网上对外公开。二是建立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制度。我局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公布了信息公开受理制度和办理流程,并要求局机关各部门对能够当场答复的申请必须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要在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三是实行领导和部门、经办人员责任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4、规范工作事项和内容。

根据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的有关要求,我局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精心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和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最后确定我局政务服务事项6项。并绘制行政权力流程图,切实加强我局政务服务实现权力的公开化、透明化、常态化。

5、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途径。

    我局充分利用区政府网站、省、市安监局网站、白银日报等媒体公开平川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另外,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制作宣传橱窗、安全宣传图册、安全宣传标语,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对外公布,大大地增加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办以及新闻媒体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2011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其中计划总结类2条;法规公文类1条;规范性文件3条,工作动态类3条,其他类信息2条。发布《平川安全简报》30期。

2、2011年度,共向公众发放安全生产各类宣传品30000万份(册),张贴、悬挂标语横幅2000余条(张)。利用移动、联通、电信网络向干部、群众发送安全生产信息10000余条。接待前来咨询群众200余人,咨询解答各类安全生产及相关问题1000余个。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条,同意公开21条,不属于公开的政府信息13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一起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201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便利条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干部职工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在信息公布时效性、信息内容实用性、公开形式便捷性以及政民互动畅通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有的同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完全到位,自觉性尚不够强,存在一些缺乏积极主动公开的意识;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能满足群众的需要;四是政务公开的制度需进一步建立健全。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和省、市安监局的部署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中需要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等方面的关系,完善和落实好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和常态化。  

   二是进一步深化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整合行政审批流程,规范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和实时监督,进一步提高监督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安监部门的社会公信力和行政执行力。  

    三是进一步抓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方便公众获取政务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