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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印发的《堤防运行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堤防养护是为保证工程设施设备正常使用而进行的保养和防护,及时处理局部、表面的缺陷。堤防管理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确定养护项目、内容、方法、时间和频次,组织编制年度养护计划。
水利部出台的《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规定:按照隶属关系,由有管辖权的水库所在地政府相关负责人担任。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水库,小(1)型由县级政府相关负责人担任,小(2)型由乡镇以上政府相关负责人担任。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六条 项目法人在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对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第七条 项目法人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
按照《水闸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水闸的报废须经主管部门批准,水闸管理单位应在3个月内通过水闸注册登记管理系统提供水闸报废批准文件(扫描件),向水闸注册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注销审核工作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工作的通知》明确,地下水管控指标包括地下水控制指标和管理指标。地下水控制指标主要包括地下水取用水量控制指标、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地下水管理指标主要包括地下水取用水计量率、地下水监测井密度、灌溉用机井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