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地查找白银市平川区卫生健康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白银市平川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区卫生健康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领导干部职务和非涉密的重要活动、讲话;
2.区卫生健康局及内设机构;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对干部的人事任免;
3.卫生健康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全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5.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信息和工作报告;
6.全区医疗卫生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
7.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8.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9.卫生健康重大建设项目及其实施情况;
10.卫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行政审批和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等监督检查结果及医疗安全等信息;
13.依法应当公开与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密切相关联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方式
白银市平川区卫生健康局通过平川政务服网公开,同时结合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信息公告栏等形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时限为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四)查阅场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区档案馆查阅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白银市平川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为平川区兴平路街道复兴路白银市平川区卫生健康局二楼,办公时间为8:30-12:00,14:30 -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43-6622812 传真号码:0943-6622812
通信地址:平川区兴平路街道复兴路白银市平川区卫生健康局,邮政编码:730913。
电子邮箱:1064930849@qq.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甘肃白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wjw.baiyin.gov.cn)网站上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提高办事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尽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⑴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⑵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⑶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机关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3、审查登记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并向申请人送达信息公开受理回执;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分类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范围的,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15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7)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5、收取费用
受理机构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产生的成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