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白银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批零住餐商贸流通企业,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经营业绩,能及时真实反映销售(经营)情况。二是按照“先入库储备、后申报奖补”原则,奖补对象必须是甘肃省商务发展项目储备平台中的在库消费促进储备项目。三是依法依规、诚信经营,不存在违法违纪及弄虚作假、恶意骗取财政奖助资金等情形。四是上一年度享受过消费促进奖补项目支持的企业不再重复奖补。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企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法人企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

1.改造提升传统产业。2.大力培育新兴产业。3.发挥优势壮大特色产业。4.大力推动服务业发展。5.持续壮大县域经济实力。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含商品零售和餐饮收入等商品性经营收入,不包含服务性经营收入,如住宿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餐饮收入包括外卖的餐费收入,但不包括因外卖产生的送餐服务收入。

1.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2.持续提升“甘味”品牌效应。3.大力促进旅游市场消费。4.提升城市消费能级。5.大力培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6.加大交通运输领域配套政策扶持。7.促进外贸提质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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