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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兴平路派出所办理案件合法性存疑的投诉

办件状态 处理完毕
留言时间 2025-03-17 留言人 王*
留言内容

领导您好: 2025年2月28日,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向我本人当面送达了关于对违法行为人陈某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平公(兴)行罚决字〔2025〕10111号。具体案情,恳请领导调阅。以下为本人对案件处理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存疑的具体说明: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称陈某因提前支付出租车费用问题在平川区长征东路烟草局家属院南侧附近道路段与出租车司机王某发生争执,期间陈某为阻止司机报警夺取对方通话手机无果,后用拳头在出租车司机王某右侧肩部、头部打了数下。本人认为:决定书中对陈某违法事实描述不准确、不全面、不恰当。原因如下:一是陈某在与司机发生争执、抢夺司机手机、殴打司机过程中,车辆逐渐行驶至盘旋路路口附近。而盘旋路路口附近,人流、车流较大,陈某在车内因争执殴打王某的行为危险性极高,明显对同行车辆及行人构成威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但决定书中并未提及;二是王某因遭到殴打被迫停车后,陈某与陈某慧继续对王某进行殴打,过程中陈某骑坐在王某身上,并压住双手,将王某牢牢控制,使其无法进行防卫,导致受伤,但决定书中并未提及;三是在本案中,从陈某与王某产生争执到陈某与陈某慧对王某进行殴打致其受伤整个过程中,因果关系明确,联系紧密。特别是在停车后的殴打过程中陈某明显发挥了重要作用,加重了犯罪情节,才导致王某受伤,但决定书中并未提及。 综上所述,本人对兴平路派出所对陈某做出行政处罚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存疑,认为对陈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明显不准确、不适当,有分离案件、从轻处理的嫌疑。因此,本人提出诉求:恳请相关部门重新调阅案件卷宗,认真审查、充分研判、综合考虑、郑重决定。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5-03-18 回复单位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公安局
办件编号 JACT-SJXXPCQ2025031700001
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3月17日,您在平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留言,恳请相关部门重新调阅案件卷宗,认真审查、充分研判、综合考虑、郑重决定的问题,现答复如下:经核查,您被伤害一案我局兴平路派出所在接到您的报警后于2025年1月10日立为行政案件查处,后经对您伤情鉴定构成轻伤二级,2025年2月26日转立刑事案件侦查。经办案单位综合该案事实综合认定,对您伤害的陈某、陈某慧二人,其中陈某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我局依法对陈某以殴打他人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因陈某慧已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下一步将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我局兴平路派出所对陈某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向您送达,您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按照决定书载明的救济途径在收到决定书六十日内向白银市人民政府或者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局兴平路派出所在该案件办理过程中公平、公正、执法严谨,不存在处罚不准确、不适当、从轻处理的问题。 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