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公示
标题 |
平川区是否有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相关政策,是否有农民土地自愿退出补偿政策和机制 |
办件状态 | 处理完毕 |
留言时间 | 2025-02-26 | 留言人 | 张* |
留言内容 |
平川区是否有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相关政策,是否有农民土地自愿退出补偿政策和机制。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自愿放弃并进行补偿。 |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 2025-02-28 | 回复单位 |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农业农村局 |
办件编号 | JACT-SJXXPCQ2025022600001 |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 2月26日,您在平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留言,咨询平川区是否有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相关政策,是否有农民土地自愿退出补偿政策和机制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和《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文件精神,明确“因地制宜探索多元化的农民户有所居保障机制,探索闲置农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路径,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的具体办法。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农房,严禁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强制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 目前,白银市平川区对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及农民土地自愿退出补偿政策和机制还处于积极探索阶段。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省、市和有关业务部门出台的政策,因地制宜制定符合我区的相关办法。经我局工作人员和你联系,你表示理解。 白银市平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