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2-172854 生成日期: 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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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关于白银市平川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5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城市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11-18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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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昌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依法依规管理养犬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白银市养犬管理条例》,在发动宣传、建立健全养犬管理机制,实行养犬免疫,规范养犬经营,加大流浪犬的捕捉,查处养犬违法行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注重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定做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制作宣传册等形式,利用平川融媒、平川电视台、户外电子屏和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等途径,结合疫情防控,大力宣传《白银市养犬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白银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等法律法规。2022年来,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致平川市民文明养犬倡议书”以及狂犬病、狂犬疫苗方面的内容和学法用法普法等相关信息93期/次,共500多条,在平川公园、恒山公园、人工湖等区域设置规范养犬、文明养犬提示牌20处。

二是完成犬只收容留检场所的建设。2021年11月,在平川郊区新建犬只收容留检场所一处,占地面积765,犬舍6间,可收容200多只流浪犬,现收容流浪犬71只,设有检疫、消毒、更衣、管理等配套房屋1间,基本满足了犬只收容留检管理的需要。

三是加大流浪犬的治理力度。自2017年以来,持续加大流浪犬的捕捉力度,累计捕捉、收容流浪犬2115只,其中:2017年346只,2018年729只,2019年369只,2020年556只,2021年77只,2022年38只,城区流浪犬显著减少,市容市貌得到极大改观。

四是依法办理养犬登记。深入贯彻实施《白银市养犬管理条例》,2021年5月,区执法局主动与平川公安分局对接养犬登记工作事宜,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持续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积极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主动公开文明养犬登记流程,建立健全养犬登记台账,已累计依法办理养犬登记224件/本。

五是及时公布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了不文明养犬举报热线电话(0943—6677186)和城市管理服务热线12319+2,加大对不牵绳遛犬、无证养犬、饲养禁养犬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严格规范养犬行为,彻底解决不文明养犬问题。2021—2022年8月,已办理办结涉及《白银市养犬管理条例》的举报案件共12件,其中:2021年3件,2022年10件。

虽然我们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犬只隐患时有发生,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的提案的建议,举一反三,不断改进和加强我们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白银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宣传和处罚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出依法养犬、规范养犬、科学养犬的浓厚氛围,逐步减少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发生。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有效化解犬只扰民和邻里之间因养犬导致的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开展集中整治,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辖区公园、广场和街头路面的巡查力度,及时劝阻制止各类不文明的溜犬行为,及时查处犬只扰民伤人事件。三是强化联合执法,推进常态化治理。探索建立统一领导、多部门协调机制,努力形成协同一致的工作合力,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给不文明养犬行为立起规矩。四是加强源头管控,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建立养犬长效治理机制。将宣传教育、收容留检、强制免疫等措施有机结合起来,从根本上解决“犬患”问题。

 

责任人:王振卿                联系电话:13884235588

承办人:齐进忠                联系电话:13830008976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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