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3-172783 生成日期: 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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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01-06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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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平川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 2022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平川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改善城市管理实效为核心,以解决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努力满足公众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的需要,为提升城管执法效能,加快推进城市管理和谐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定期更新机构职能,主动公开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信息和行政处罚、综合执法开展情况,以及城市管理执法规划、计划和财政预决算等工作的完成情况。2022年,我局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发布公开政府信息56条。其中:政策法规17条、规划计划1条、预算决算1条、综合执法12条、政策解读12条、建议提案3条、政策咨询问答库9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坚持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不断深化城市管理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便利、实用、有效、规范的原则,及时做好各类信息的更新工作。为进一步细化有关责任,将责任分配到各股室和执法大队,由各部门安排专人进行信息报送,并由分管领导对信息进行统一审核把关。2022年,我局没有发布或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明确专人专职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根据最新要求调整目录、更新内容,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落实。二是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城市管理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全面公开城市管理相关信息,保障广大民众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三是利用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发布、政民互动的整体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2年,我局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及时有序地开展。一是明确分管领导负责,配备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工作,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整体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公开信息的质量也有了较大提升。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深刻认识到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还需要做出更多的努力,主要表现在:

一是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各类宣传活动阵地作用发挥的还不充分。二是业务人员培训不够,缺乏专业知识积累。三是工作创新力、活力仍显不足,内容形式比较单一,工作创新力度不强,特色、亮点不多。

对此,我局将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措施,进一步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提高认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发展,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方式,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局干部职工重视和参与程度,营造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氛围。

二、强化培训。做好信息公开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公开程序、有关条例、文件要求,加强网站管理维护水平,深化内容公开,主动发出客观理性声音,切实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

三、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和规范性,充分利用有效资源,逐步完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建设的功能,提升服务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zwgk/dep/38/cat/1407.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白银市平川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系(地址:平川区长征东路237号,邮编730900,电话:0943—6677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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