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1-172853 | 生成日期: | 2021-12-20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平川区“十四五”财政发展规划 | |||||||||||||||||||||||||||||||||||||||||||||||||||||||||||||||||||||||||||||||||||||||||||
信息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2-20 11:43
浏览次数:
|
|||||||||||||||||||||||||||||||||||||||||||||||||||||||||||||||||||||||||||||||||||||||||||
|
|||||||||||||||||||||||||||||||||||||||||||||||||||||||||||||||||||||||||||||||||||||||||||
平川区“十四五”财政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建设美丽平川、共圆复兴梦想的关键阶段。按照《全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安排意见》(平政办发[2019]90号),结合平川财政改革发展的实际,充分评估总结“十三五”的成效和经验及当前面临的宏观形势和困难局面,积极研究编制财政发展“十四五”规划。《平川区“十四五”财政发展规划》既是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财政部门在“十四五”时期全面履行财政职能,深化财政改革和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对推进实现高质量和财政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十三五”期间财政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全区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区财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工作部署,紧密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面对严峻形势,克服实际困难,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财政各项改革,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取得了应有成效,使全区财政运行继续保持了平稳的发展态势,有效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财政收入应收尽收,收入质量不断提高 “十三五”以来,面对经济下行,重点行业税收乏力、政策性减收、企业减负,财政收入增长十分艰难等诸多困难和压力,财政部门积极应对,在抓好税收收入的同时,更加注重非税收入征管,全面盘活存量,全力挖潜增收,切实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工作,随时掌握收入动态及结构变化,及时跟进对策措施,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收入质量不断提高。全区大口径财政收入由2015年的 102170万元增长到2019年的116920万元,增长了14.4%,年均增长3.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015年的26585万元增长到2019年的33141万元,增长了24.7%,年均增长5.7%;其中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由2015年的74.4%提高到2019年的82.8%。 2016-2020年全区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二)推进公共财政建设,民生投入持续增加 “十三五”期间,随着财政实力的有效扩充,我区财政支出保持了较高的增长势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015年的136191万元增加到2019年的180758万元,增长了32.7%,年均增幅7.3%。保证了干部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落实了业绩考核奖和国家、省上各项增资政策。坚持公共财政理念,优先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高了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民生支出由2015年的136191万元增加到2019年的180758万元,增长了32.7%,年均增幅7.3%。一是支持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坚持教育强区战略,不断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落实国家助学政策,加大了困难学生资助,促进了教育均衡发展。教育支出由2015年的30237万元增加到2019年的40571万元,增长了34.2%,年均增幅7.6%。二是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城乡低保制度,推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就业再就业,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就业支持力度。三是积极支持卫生事业发展。加大对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农村卫生等事业发展的投入,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级卫生室建设。四是支持新农村建设。支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农村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全面落实国家惠农补贴政策,农民负担逐年减轻,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日益改善。 2016-2020年全区财政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三)积极加强沟通衔接,资金争取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区财政部门紧跟上级政策调整,积极对接财政新体制,结合转移支付调整新政策,妥善做实基础数据,坚持把争取资金作为壮大财力、支持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一方面,主动适应新常态,密切跟踪财政政策调整动向,加强政策研究,了解政策信息,结合平川实际情况,积极与上级财政部门对接,将我区财政自给能力低、财政平衡脆弱的实际困难向上如实反映,争取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另一方面,积极加强与农业、水利等部门沟通联系,了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及项目筹划情况,深入研究上级政策导向,建立和不断充实争取资金项目库,及早谋划申报项目,争取工作主动性。2016至2019年,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分别达到4.89亿元、5.22亿元、5.69亿元、6.34亿元,2019年较2015年的3.64亿元增长74.1%;争取新增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额度分别达到0.9亿元、2.1亿元、1.8亿元、12.11亿元。增加了财政可支配资金,有效缓解了区乡财政困难,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四)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精准扶贫全力推进 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区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牢记树立“一号工程”,全力落实“1236”脱贫攻坚行动和“1+17”、“1+20”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充分发挥各类资金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集聚效应,有效解决贫困乡村、贫困人口生产、生活和发展的瓶颈问题。一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2016-2020年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630.9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923.12万元、省级资金9479.88万元、市级资金626.91万元、区级资金6601万元。二是跨科目涉农整合资金投入1726万元。我区涉农资金整合紧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脱贫攻坚战略部署,依据脱贫攻坚任务及巩固脱贫成效需要,做到整合资金规模与脱贫任务相匹配,充分衔接部门重点任务,实事求是确定年度资金计划,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全部集中安排用于产业发展。三是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2015-2016年全区共计发放精准扶贫专项贷款17400万元,涉及3672户,其中发展性贷款1644户7260万元,占贷款总额的41.7%;“户贷企用”2028户10140万元,占贷款总额的58.3%。全区共有17家企业参与带动,带动企业共计兑付贫困户分红2471.1万元。其中:第一批17家企业已连续三年兑付贫困户分红2157.9万元;第二批3家企业已连续三年兑付贫困户分红313.2万元。第一批精准扶贫贷款14700万元已于2018年12月份全部收回。第二批贷款2700万元于2019年5月份全部收回。 (五)稳步推进财政改革,运行机制日益完善 坚持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不断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理财能力,加强财政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审核预算重点由收支平衡转向支出预算和政策安排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实施力度,收入预算逐步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积极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了将政府性基金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调入公共财政预算机制。二是 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推行预算绩效评价和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流程、加强预算指标管理,增强政府预算的完整性、规范性、有效性和约束性。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两年以上结转结余资金全部收回预算,统筹用于重点急需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深入推进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扩大范围、细化内容,政府预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公开到具体项目;建立了平川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强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减少行政成本,建成财政惠民惠农管理系统并成功联网运行,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六是全面推进非税收入电子化缴库制度改革。2018年底,全区所有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纳入电子化收缴平台,实现非税收入实时缴库和数据共享,提高非税收入入库效率。七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改革。充分利用国有资产动态监管平台,高度重视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工作,完善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收入等工作规程,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对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工作全面展开,完成康复医院、靖煤总院、“三供一业”、托幼园的资产移交工作,并积极争取到“三供一业”中央专项资金5.077亿元;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从2017年2月起,参加车改人员交通补贴按月发放。八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建立了平川区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在办公室挂靠了采购办职责,实现了采管分离;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程序,根据权限制定区级政府采购目录、调整采购限额标准,更好地适应发展需要。 (六)规范财政财务管理,理财水平继续提升 坚持依法依规加强财政财务监管,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内部控制、专项检查等手段,围绕财政资金运转的全过程构筑监管体系。一是加强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加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运转监控措施;全面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跟踪资金使用绩效,查找管理薄弱环节,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债务政策规定,提请区委、区政府印发了《白银市平川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并建立全区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控机制。使我区的政府债务管理逐步进入了规范化轨道。开展政府债务摸底,对全区的政府存量债务进行了清理核实和锁定。三是扎实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委托甘肃中勤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全区的公共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桥梁、路灯、绿化、沙河、人工湖、公园、文物等)逐一进行了全面的勘察、丈量、清点,以账对物、以物对账,对我区建区以来形成的公共基础设施进行了全面盘点,共清查核实出公共基础设施价值187600万元,为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积极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措施,重新明确了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对 “三公”经费支出实时监控,全区“三公”经费呈现明显下降趋势。 (七)改善乡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进展有序 “十三五”期间,区财政部门主要实施项目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该项目2016-2020共实施项目计划138个,其中农田水利项目46个,道路项目69个,文化活动场地建设项目9个,村容村貌整治项目14个。项目总投资7253万元,财政奖补资金5028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奖补资金2818万元,市财政奖补资金199万元、区级财政配套2011万元),群众筹劳折资2225万元。修建文化活动场地面积1.8万平方米,硬化道路104 km,砂化道路22.7 km,衬砌渠道113.25 km,安装路灯762套,修建防洪堤10.2 km、自来水改造2.41 km,机电井更新4眼,完善了项目村的文化活动场所和设施、村社道路畅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村容村貌整洁,增加保灌面积2万余亩,使村民有了固定的文体活动场所、解决了群众通行难的问题,受益群众达1.5万人,加快了农村群众的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身建设逐步加强 以提高科学理财能力为核心,按照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多举措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机关干部的综合能力。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升财政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建设,不断提升增强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民生意识和廉洁意识。三是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深入学习研讨、深度开展调研、深刻检视剖析、深化专项整治。通过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财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初心使命更加坚定,宗旨意识不断增强,机关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持续改进,职能作用发挥更加有效。四是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实行岗位轮换制,有效地锻炼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和战斗力。五是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履行廉政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相结合,坚持业务和廉政工作“两手抓、两手硬”。通过强化廉政纪律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制机制,不断提高财政干部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创新理财、为民理财能力。六是抓好业务法规及新《新预算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国家监察法》《会计法律制度》《财政监督检查法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 二、“十三五”期间财政发展存在的问题 “十三五”期间财政改革与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受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和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财政收入增速趋缓,财源结构单一,增收基础仍不稳固,加之争取上级补助难度增大,财力总量持续增长的压力逐年加大;二是民生领域的刚性支出有增无减,在经济发展领域放水养鱼、在脱贫攻坚和城乡基础设施等领域补齐短板的投入需求增长较快,加之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移交等潜在的财政支出风险不断加大,财政保障能力不足与资金需求增长之间的矛盾仍十分突出;三是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潜在风险加大,化解和防范隐性债务任务艰巨,债务压力向预算安排传导转移加剧。四是部分预算单位支出管理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一些项目前期工作薄弱、绩效管理不够扎实,资金等项目、支出进度不均衡、存量资金二次沉淀、财政支出效益不高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三、“十四五”期间财政发展环境条件分析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经济发展已进入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在这一新常态下,“十四五”期间,我区财政运行面临的难度与挑战加大。 从有利方面来看,一是 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素条件没有改变。党中央、国务院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特别是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必将给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新的重大政策机遇。二是经过“十三五”时期我区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战略的稳步实施,为加快我区经济发展积累了能量。三是近年来上级财政部门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合理划分财权与事权,加大基层基础方面的转移支付力度,为我区“十四五”时期的公共财政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从不利因素来看,一是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求越来越大,必将给财政支出带来巨大压力,特别是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需求更为迫切,财政收支矛盾在一个相当长的阶段将继续存在,财政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担负的责任更重。二是经济发展还有较多不确定性、不稳定因素,持续较快发展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这对财政工作的发展提出了更大的挑战。三是社会各方面的风险有向财政集聚的趋势,财政风险特别是隐性财政风险越来越大。对此我们一定要认真分析,积极应对,敢于抢抓新机遇,努力寻求新突破。 四、“十四五”财政发展规划的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把握时代特征,强化战略思维,统一规划体系,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全面加强财政理财能力和服务能力建设,努力强化财政调控、保障和监管职能,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创新,确保财政的保障力度和财政资金的安全,努力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适应经济社会形势发展的现代财政制度,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五、 “十四五”财政发展的总体目标 1、财政收入目标:在新的宏观经济形势下,寻找、培植新的持续性的收入来源。整合财政扶持资金,完善财政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正确处理好收入规模与收入结构的关系、收入质量与增长速度的关系、当年增收与持续增收的关系。牢固树立发展经济、振兴财政的观念,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财之道,以发展为主线,在调整经济结构,壮大财政实力上有所作为。“十四五”期间财政发展的收入目标是:大口径财政收入,以2020年完成数12亿元为基数,年均增速5%测算,到2025年大口径财政收入达到15.3亿元;地方财政收入,以2020完成数3.45亿元为基数,年均增速5%测算,到2025年地方财政收入达到4.4亿元。 2016-2020年全区财政收入预计完成情况 单位:亿元
2、财政支出目标: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合理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体现以人为本的宗旨,坚持财力向公共服务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保证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逐步提高财政在政权建设、教育卫生、科学事业、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等公共需要方面的保障能力。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保证财政支出稳定增长。以2020年支出完成18亿元,年均增速5%测算,到2025年全区财政支出达到23亿元以上。 3、财政管理目标: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管理新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资金投入,促进社会事业较快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六、 “十四五”财政规划任务及措施 “十四五”时期财政改革与发展的主要任务是:注重财源建设,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优化支出结构,完善公共服务,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化财政改革,提高依法理财能力,建立完善的公共财政体系;规范债务管理,提高防范和化解风险能力,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完善监督机制,拓展财政监督视野和形式,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推进乡村振兴,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助推各类农业特色富民产业发展壮大;加强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高财政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政策素养。 (一) 努力拓宽财政增收渠道 一是准确把握国家经济发展政策方向,坚持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中心,顺应国家政策导向,用足用好针对性较强的利好政策,促进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壮大骨干财源,不断提高税源质量。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激发实体经济发展潜力;大力引进有效益、带动性强、税收贡献大的产业和项目,进一步优化税源结构。三是充分认识经济下行压力不减、外部不确定因素增多、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可能导致上级转移支付与地方本级收入“双下降”的不利影响,更加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规上工业、商贸、服务、建筑房产企业培育扶持力度,切实培育和壮大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增强财政内生动力。四是坚持把争取资金作为增强区级财力的重要抓手,主动适应新常态,密切跟踪财政政策调整动向,加强政策研究,全力争取上级政策倾斜和财力支持,不断增强地方财政实力和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二) 全力以赴抓好财政收入征管 一是认真开展税收分析。认真研究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和税收政策调整对我县财政收入增收的影响,继续突出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分析和监控,确保重点税源、税种稳定增长。二是坚持依法治税。进一步优化税收征管环境,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认真清理税收等优惠政策,做到该征则征,应收尽收;该退则退,该免则免。三是全面推行综合治税。建立起综合治税长效机制,加强财税部门协调配合,在保增长,促增收上下功夫,确保实现既定的财政收入目标。四是加大非税收入管理力度,规范非税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 (三) 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坚持财政支出有保有压原则,在优先保证工资正常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的同时,保证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的投入。一是全力保障基本支出。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性支出,及时足额兑现国家出台的工资调整政策;保证政权基本运转、维稳及公共安全支出需求。二是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政府作用保基本,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做好关键时点、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落实好各项社会补助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支持教育、科学、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将资金重点投向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三是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贯彻落实厉行勤俭节约有关规定,大力调整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等行政经费管理,最大限度节约资金,全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需要。 (四)全面深化各项财政改革 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明确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完善预算执行工作机制,加大考核问责力度,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二是规范部门预算编制方法,逐步建立和完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把重大民生支出和社会公益性较强的项目支出等纳入预算绩效考核评价范围,并把考评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三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继续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体制。四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拓展绩效评价内容,通过事前评估、目标管理、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等措施,将绩效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全过程,确保“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注重绩效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着力构建奖优罚劣的绩效管理正向激励机制。 (五)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严格落实债务管理责任,突出“坚定、可控、有序、适度”,坚决打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一是遵循政府举债要与偿还能力相匹配的基本经济规律,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当前财政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法依规健全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不折不扣地将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依法开好“前门”,发挥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强化政府债券资金绩效管理,切实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坚决堵住“后门”,强化行政监管,硬化预算约束,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行为,确保不碰国家法律红线,守住财政可持续发展底线,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积极化解存量,厘清政府和企业偿债责任,盘活各类资金资产,严格落实政府债券偿还计划,确保完成政府隐性债务化解任务;严肃执纪问责,依法加强对政府债务领域的督查审计,公开政府债务管理信息,建立健全责任可溯、终身问责的严肃问责机制。 (六)逐步完善财政监管机制 一是强化财政财务监管。对重点部门的财务收支、资金拨付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改,堵塞漏洞,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二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积极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将监督管理贯穿于专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实现“以监督促管理、以监督促服务”。三是强化政府采购监管。进一步强化各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意识,杜绝没有预算、没有资金来源的采购行为,杜绝先自行采购后补程序的行为,杜绝人为拆分采购规模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四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加快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各类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不断强化公共基础资产监督管理,完善监管体系,有序推进公共基础资产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金核实等工作,盘活闲置国有资产,让闲置资产发挥最大效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 (七)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理清工作思路、研究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加强党对农村工作领导。配齐配新乡村两级班子,定期考核农村干部,及时调整,科学编制,完善乡村振兴规划。加强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使他们成为农村致富的带头人。二是做好脱贫巩固工作。抓好问题整改,实施动态管理,有针对性巩固提升义务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住房安全保障、饮水安全等重点工作,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三是扎实推进生产经营体系建设。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推进土地经营权合法有序流转,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鼓励规范农民通过土地流转、托管、入股等多种形式,激活生产要素,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按照“一村一品”发展思路,通过村办企业、村企合作等模式,因地制宜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加村集体收益。培育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大户、家庭农场, 进一步提高农户生产经营的产业化水平。四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人居环境整治、文明乡村新风创建等方面有新成效,突出抓好农村厕所革命和垃圾、污水、农房、村容村貌治理等行动,全面发动在农村大搞绿化,鼓励农民在房前屋后大量种花植树,保持乡村独特的乡土气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 (八)全面提升财政工作水平 一是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政治立场,强化理论武装,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能力,为财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政治保障。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推动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素质。三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将其作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四是持续加强宪法和法律法规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五是强化对财政干部队伍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六是深入推进财政内控建设,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制度,增强信息公开性,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七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提高警惕,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注重专业精神、专业能力培养,增强财政干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