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4-00001 生成日期: 2024-01-10
文       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政府,情况,申请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10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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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平川区财政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发布公开政府信息147其中:政策法规5条,部门文件5条,规划计划1条,预算决算29条,政府债务12条,专项资金27条,收费目录2条,政策解读21条,财政收支12条,建议提案3条,政策咨询问答库30条。

)依申请公开2023年,区财政局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校三审”制度对拟公开信息开展内容审核与保密审查,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目前没有发布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2023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加强平台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提升办事服务水平。

监督保障为保障我局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细化内容,落实到责任股室相关责任人,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信息质量不高;二是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有的公开内容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

(二)下一步改进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各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人,压紧工作职责。继续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公开的审核和监督。按照信息发布三审制要求,做好每条信息的审核,重点筛查错别字和表述不正确的字段,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政务公开网站(网址:https://www.bypc.gov.cn/zfxxgk/bmdwxzjd/bmdw/qczj/zfxxgkzn/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川区兴平北路19号,邮编730913,电话:09435912819,电子邮箱:pcqc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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