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6-206754 生成日期: 2026-01-28
文       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政府,工作,行政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财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1-28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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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平川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平川区财政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与财政中心工作深度融合,聚焦社会关切,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公开质效,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5年度,区财政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将主动公开作为推进财政依法行政、提升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的核心举措。全年聚焦财政核心职能与社会关切,系统梳理公开事项,优化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2025年,我局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发布公开政府信息119条,其中:政策法规10条,部门文件5条,预算决算41条,政府债务1条,政策解读12条,财政收支12条回应关切11条,政策咨询问答库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建立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2025年,区财政局依申请公开事项2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区财政局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持续健全政府信息管理体系,从责任落实、流程规范、审核管理、能力建设四方面夯实工作基础,实现政府信息生成、审核、公开、归档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切实提升信息管理质效,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2025年度我局没有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也没有废止的文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区财政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持续强化线上线下平台协同建设,构建“权威规范、便捷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体系,牢牢把握“专栏姓专”定位,以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载体,统一设置并命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展示,未另设专门网站或其他泛化栏目 。专栏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年度报告四大核心板块,聚焦财政预决算、债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全面归集展示行政机关共性基础信息及财政特色公开内容 。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便民。

(五)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三审三校”发布机

制,明确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办公室为责任主体,信息股室密切配合,实现信息梳理、审核、发布、更新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公开内容权威准确、及时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财政政策解读停留在文字说明层面,图文、视频等可视化解读形式少,对政策背景、执行标准、实操案例等解读不够全面;二是队伍建设仍需强化: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不够深入,在信息分类、保密审查、答复规范等方面存在短板,专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我局会在今后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培训,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和指导,进一步制定有效整改措施,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改进情况: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 深化公开内容建设:聚焦财政核心业务,细化预算绩效、政府债务等领域公开事项,推动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公开。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增加案例分析、问答互动等内容,增强可读性和实用性;二是提升公开时效性:建立“信息生成—审核—发布”快速通道,优化信息报送流程,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三是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提高干部对《条例》的认知,提高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加强干部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凡属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绝不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政务公开网站(网址:https://www.bypc.gov.cn/zfxxgk/zfxxgknb/2024n/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川区兴平北路19号,邮编730913,电话:0943—5912819,电子邮箱:pcqc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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