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1-172780 生成日期: 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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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白银市平川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1-26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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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白银市平川区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认真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高效开展。特编制区财政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43-5912819。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9

45822.458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信息公开更新力度不够等不足。为此,我局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财政信息的梳理。

(二)规范和优化政务公开流程

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财政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对人民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及时处理提供相关信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使相关信息及时采集整理和上报公开。

(三)不断完善和拓展公开形式

进一步发挥网络等媒介的作用,特别是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使各类财政信息能够更加及时、全面的公之于众,让群众更加全面的获取财政信息。

(四)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审查、考评、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加强对室信息公开的督促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2021年,我局将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全面促进财政工作更好开展的重要保障和有力抓手,顺应形势发展要求,保持成绩,弥补不足,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完整性、无障碍性,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为财政事业改革发展作出新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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