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17-172780 生成日期: 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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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财政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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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3-16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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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白银市平川区委办公室、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发〔2016〕67号)、《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川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平政办发〔2016〕73号)要求,特编制区财政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5912819。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以来,平川区财政局认真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实施办法》和《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白银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全区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为主要内容,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理顺政务公开工作的各个环节,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扎实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局属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了“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股室、单位承担职责范围内公开事项”的工作机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1名,副组长4名,相关工作人员19名,共计24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兼职)。初步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局政府信息,根据《条例》有关要求,我们编制了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形式、时限、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申请步骤、申请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

    (三)完善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局高度重视,加强政务公开的监督量化考评,与年终考核直接挂钩。二是局监督检查股加强监督,对公开不及时,效果不理想,以及公开中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的单位从严查处,出现重大问题的,从严追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保证了政务公开的严肃性。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考核工作。一是对各二级单位、股室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

按照《条例》要求,我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我局在平川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6年在平川区统一政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目录(含指南、目录、补充公开)公开信息。主要有表格、文字等类别。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为了增强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采用以下主要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一是有效利用政务公开栏。我局共设立公开栏2个,对有关信息进行公开。二是充分利用区政府信息平台等形式进行公开。三是召开各种会议,座谈、设置意见建议箱等。通过上述形式,基本构筑起了全局政务公开网络,确保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四是建立了平川区财政局微信平台公众号,主动发布相关财政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2016年是财政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全面实施“营改增”后,我局在局政务公开栏连续发布营改增相关文件、政策解读3条。合并农业三项补贴后,我局在区政务公开网站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条。

   (五)回应舆情关切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区财政局未接到重点舆情回应通知。

(六)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按照《白银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市财预发〔2016〕6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做好2016年预决算进行了深入研究,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平财发〔2016〕29号)、《白银市平川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平财库发〔2016〕1号),对做好2016年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目标要求。5月30日前,督促相关股室和所有一级预算单位(除涉密单位)在区政府网站完成了2016年本级财政预算、汇总“三公”经费预算、部门预算及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10月30日前,将2015年度本级财政决算、汇总“三公”经费决算、20个(不少于本级预算单位总数的30%)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及部门“三公”经费决算信息通过区统一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财政预决算子栏目全部予以公示。二是对照区政务公开目录,对2015年教育、卫生、计划生育、退耕还林、良种补贴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在全区决算完成后,第一时间在区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发布公开信息16条。三是对国有资产处置、公开拍卖等在区政务网站积极进行了公示四是政府采购方面,按照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对采购规模达到规定限额(10万元)要求的,全部纳入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布,做到应采必采,应进必进。

(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在局政务公开栏全部张榜公布了人大、政协代表提交的与我局相关的提案及办理情况。今后积极组织沟通,做到更大范围的公开。

   (八)《甘肃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本部门所涉及内容的部署、贯彻和落实情况。

2016年我局积极落实政务公开要点,做到了预算、决算全方位的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区财政局未接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等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区财政局因政府信息公开没有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及工作打算

从总体上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有不少问题亟待认真加以解决。一是缺乏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的配套制度,推进工作中存在一些障碍和困难。二是个别部门单位对财政预决算公开认识不到位,影响公开进度和质量。三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细化。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将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完善公开方案。进一步完善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工作方案,配合各部门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同时,加强对预算执行单位的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确保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有序有效推进,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机制,是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工作的基础。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部门责任,建立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易于操作的工作机制;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财政预算公开监管机制;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惩戒机制,抓好工作落实,扎实、稳妥地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预决算公开各项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细化公开内容。一是在部门预决算公开时要更加透明,从职能、内设机构、人员和资产情况、收入和支出安排总体情况等方面公开;二是在公开预决算时,同时公开预决算编制说明,内容要全面详实,说明要通俗易懂,便于公众理解和监督;三是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除公开各项支出预决算的总额外,还应详细说明车辆购置数及保有量、每辆车的维护成本、因公出国(境)人数和公务接待人数等情况。增加“三公”经费预算的透明度,强化“三公”经费的预算管理。

(四)自觉接受监督。及时全面了解社会各界对财政预决算公开的反应,不断调整完善财政预决算公开的内容、方式,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财政预决算公开后,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做好相关解疑释惑工作。对反映出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妥善解决、总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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