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3-172780 生成日期: 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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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09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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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平川区财政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全区财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深化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全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财政。

(一)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发布公开政府信息146其中:政策法规4条,部门文件6条,预算决算4条,政府债务5条,专项资金106条,政策解读10条,财政收支11条

)依申请公开2022年,区财政局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度,局没有发布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对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维护。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保证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及时、准确。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2022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逐步规范,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决策、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外,主动向社会公开,增强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监督保障为保障我局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细化内容,落实到责任股室相关责任人,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同时,加强日常沟通交流,从而提高答复内容规范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信息公开还不够规范;二文件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把握不够准确。

(二)下一步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加强信息公开实效。认真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增进群众对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主要条款和内容的理解,提升决策知晓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公众关心的事项,多渠道进行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政务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bypc.gov.cn/admin-login.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川区兴平北路19号,邮编730913,电话:09435912819,电子邮箱:pcqc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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