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0-172780 生成日期: 202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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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1-30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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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平川区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认真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高效开展。特编制区财政局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43-5912819。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9.8万元



截至12月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工作顺利开展,全年在区统一政务公共服务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公开信息103篇,其中公开指南1篇、公开制度3篇、机构职能1篇、领导介绍2篇、部门信息25篇、财政收支信息11篇、财政预决算信息7篇、人大建议结果公开3篇、信息公开年报11篇、专项资金34篇、”三公”经费3篇、重大决策1篇、政策解读1篇。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不予公开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七)总计


法人或其他组织


科研
机构

法律

服务

机构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0

0

0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结果维持

结果维持

0

行政诉讼





其他结果

复议后起诉








其他结果

结果纠正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总体上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有不少问题亟待认真加以解决。一是缺乏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的配套制度,推进工作中存在一些障碍和困难。二是个别部门单位对财政预决算公开认识不到位,影响公开进度和质量。三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细化。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将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提升服务水平。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以方便公众查询监督、达到“阳光政务”目标,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

(二)完善公开方案。进一步完善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工作方案,配合各部门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同时,加强对预算执行单位的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确保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有序有效推进,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机制,是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工作的基础。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部门责任,建立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易于操作的工作机制;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财政预算公开监管机制;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惩戒机制,抓好工作落实,扎实、稳妥地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预决算公开各项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细化公开内容。一是在部门预决算公开时要更加透明,从职能、内设机构、人员和资产情况、收入和支出安排总体情况等方面公开;二是在公开预决算时,同时公开预决算编制说明,内容要全面详实,说明要通俗易懂,便于公众理解和监督;三是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除公开各项支出预决算的总额外,还应详细说明车辆购置数及保有量、每辆车的维护成本、因公出国(境)人数和公务接待人数等情况。增加“三公”经费预算的透明度,强化“三公”经费的预算管理。

(五)自觉接受监督。及时全面了解社会各界对财政政务信息公开的反应,不断调整完善财政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后,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做好相关解疑释惑工作。对反映出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妥善解决、总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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