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5-199581 生成日期: 2025-05-07
文       号: 关键字: 建设,管理,能源局,国家,安全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关于印发《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5〕93号)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5-07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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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天津市、辽宁省、上海市、重庆市、四川省、甘肃省工信厅(经信委),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大坝安全监察中心,有关中央企业:

  为规范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了《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积极有序开发建设抽水蓄能电站。

      

       附件: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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