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5-00011 生成日期: 2025-03-04
文       号: 关键字: 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工程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川区2024年灾后重建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3-04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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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平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平川区2024年灾后重建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平发改发〔2025〕20号

白银市平川区水泉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平川区2024年灾后重建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报告》已收悉,我单位委托甘肃育荣项目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专家和有关代表,对四川方川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编制单位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实施方案符合国家及省内有关办法、规定,达到了相关深度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平川区2024年灾后重建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代码:2411-620403-04-01-878202

建设单位:白银市平川区水泉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平川区水泉镇

二、项目建设规模

1、沟道部分:丰源村红土梁新建堤防282m,过水路面1座,长度200m,河道清淤9644m³;双岔村双岔沟新建堤防304m,1座防冲截水墙河道清淤3882m³;大黄湾村大黄湾沟新建堤防514m;

2、渠道部分:牙沟水村新建D40U型渠4600m,分水口353座,过路管涵10座;贾庄村新建D40U型渠800m,分水口59座,过路管涵6座。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

(一)项目总投资:本工程概算总投资340.21万元;

(二)资金来源:申请省预算内基建资金270万元,多渠道筹措70.21万元。

四、建设工期

本工程建设工期为5个月

五、其他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6号令)和《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上述规定标准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接文后,请认真履行法人职责,积极筹措落实资金,依法组织招标投标,完善相关前置手续,为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提供重要支撑。项目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总概算表

 

                                                  白银市平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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