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3-00006 | 生成日期: | 2023-06-27 |
| 文 号: | 关键字: | 安全,生产,责任,监管,行 |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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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6-27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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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二是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三是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四是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五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六是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是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八是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九是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十是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十一是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十二是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十三是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十四是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十五是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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