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3013912770D/2025-00001 生成日期: 2025-01-08
文       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政府,行政,情况
所属机构: 平川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1-08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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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市平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发改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不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公开信息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12月底,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47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制度5条、政策法规12条、部门文件5条、规划计划10条、重大项目11条、预算决算2条、政策解读14条、政策公开12条、价格监测35条、重大决策意见征集6条、政协提案7条、人大建议2条、扩大有效投资 12条、政策咨询问答库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我局收到共计6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都依法依规按时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管理的日常维护工作,积极更新发改栏目,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健全制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三审”制度,信息发布逐级审核,确保发布信息真实准确。本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0份、废止0份、现行有效0份。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一是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制度。在建立健全相关政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制度的落实,细化公开范围,优化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二是全面落实发改重点领域标准目录。根据基本目录,及时更新相应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

(五)监督保障。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明确各股室职责、主动公开的事项,划分各股室(中心)任务,及时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提升公开水平。二是及时反馈群众关切,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推进人民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形式便民性不高,主要依赖于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渠道单一;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发布量还有待提高;三是解读信息形式较单一、质量不高,回应关切信息发布不够及时规范。

改进情况: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发改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强化责任落实,提高认识,及时搜集部门信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限,丰富公开形式,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同时,进一步丰富信息资源,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  https://www.bypc.gov.cn/zfxxgk/bmdwxzjd/bmdw/qfgj/xxgknb/index.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平川区长征东路106号,邮编730913,电话:0943—6625520,传真:0943—6625520,电子邮箱:pcqfzhgg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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