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20403013912770D/2022-172853 | 生成日期: | 2022-01-12 |
| 文 号: | 关键字: | ||
| 所属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平川区政府办 |
| 十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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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12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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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21〕2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资、市场监管、医保、中医药、药品监督主管部门: 现将《“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1日 十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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